随着老龄化的快速到来,我国正面临着严峻挑战,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任务十分繁重。巨大的养老服务需求与专业化服务提供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面对这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养老机构责任重大,未来将支撑数亿中国老人的赡养和服务。 职业化养老院院长是应对中国老龄化社会到来,增强养老院等相关养老机构运营工作状态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工作中遵循养老院有关职业行为规范(Code of Conduct),职业素养,和与之相匹配的职业技能,科学规范、专业冷静,可以帮助养老院实现良性发展的专业管理人才。为强化社会养老服务领域管理人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进相关养老机构、养老院、养老社区等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实现良性发展。综合管理才能和与时俱进专业服务视角的养老院院长与高级管理人才,便成了养老机构、社区及养老院等提供优质养老服务、实现良性运转的重要保证。所以出现了职业化养老院院长这一职位。 通常发达国家将65岁及以上的人界定为老年人,发展中国家将60岁及以上的人界定为老年人,之所以采用不同的划分标准,主要是基于发达国家平均预期寿命比发展中国家要高的缘故。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尽管人均预期寿命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但仍然比发达国家要低,因此将60岁及以上者界定为老年人是比较适合我国国情的。 需要指出的是老年人的年龄界定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老年人的年龄界限也将有所提高。 老年人是一个组织器官功能逐渐衰退,体弱多病的群体。一般来说,75岁以前,绝大多数老年人生活尚能够自理;75岁以后,其自理能力明显下降;80岁以后,绝大部分需要他人照料与护理。为了更好、更合理的安排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进行有针对性地生活照料与护理,对老年人进行适当的分类是非常必要的。 中华医学会老年学会根据我国国情的情况研究,将45-59岁划分为老年前期,60-89岁划分为老年期,90岁以上则为长寿期。处在这三个时期的人分别称为“中老年人”、“老年人”和“长寿人”。 世界卫生组织(WHO)将45-59岁的人划分为“中年人”,60-74岁划分为“年轻老年人”,75-89岁划分为“老年人”,90岁以上为“长寿老人”。相对而言,世界卫生组织的这一划分标准能较准确地反映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因此,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 中文名: 职业化养老院院长、职业化老年公寓院长、职业化护理院院长 一、基本职能:职业化养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组织制定机构和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敬老院发展规划; (三)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招生对象: 养老院院长、副院长、养老社区中心主任、养老机构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 涉老相关企业董事长、总裁、总经理等高管人员、 正在从事或准备从事养老机构投资经营的管理工作者、从事养老研究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