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老年护理学科设立与专业人员的培养起步晚、发展慢,还存在人才培养层次较为单一,也多集中于高职高专院校,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几乎空白,老年护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严重制约了完善老年护理人才结构体系建设。,高层次的老年护理人才培养基地、科研基地更是稀缺,显得十分滞后。而且除了开设老年护理专业及专业方向的院校数量少,科学的人才培养格局尚未形成等问题。专业化建设亟待解决。,难以缓解老年护理人才匮乏的难题。目前,并且相当一部分学生专业思想不牢固,但是该队伍专业化水平较低,难以长期稳定在各级养老机构,肩负着老人长期照护的重担,我国养老护理职业群以养老护理员为主体,我国老年护理学科与专业人才培养起步晚、发展慢、培养规模小、质量参差不齐。
如何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
1.加强程序化意识培养
在护理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重视相应的工作程序,不管是老人的日常饮食还是其他的一些细节问题都有详细的护理流程,如果流程顺序出现了问题,就会让护理的质量受到影响.因此在护理过程中必须加强程序化意识培养,让护理工作能够按照规范化程序进行从而促进护理工作质量的提升.
2.加强个人事项处理培养
在工作中护理人员的个人情绪势必会受到一定的波及,但是在工作中不能带着负面情绪去处理问题.这就要求在养老护理员培训中加强心理素质培养,让相关工作人员的心理素质能够维持在较高的水平,这样不但可以缓解护理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同时还能够提升护理工作的质量,为带来更加优质的服务.
3.更新教学理念,确保培训课程质量
首先应该纠正部分养老护理员的护理观念,不仅仅要求他们注意生活照顾质量,还要向他们输送一些心理护理知识、护理知识以及急救护理技术,这样他们才能够更好地掌握老年人的心理状态,根据不同老年人的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护理手段来提升护理质量.在实际考核环节上设置“沟通交流考试”,以此来检验养老护理员的实际沟通能力。
养老服务若要取得长足的发展和进步,需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加以规范和引导。从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角度分析,我国养老服务要为服务,要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必须有法可依。因为有法可依既是我国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的必要前提,也是社会化、市场化的重要保障。养老服务需求的增加,对我国养老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具有成文法传统的我国来说,更需要系统的专门法律法规来引导、规范和保障养老服务的发展。而国际社会养老服务的发展也表明,制定、颁布和实施专门的养老服务法律规范,不但可以从根本上确立养老服务在我国的法律地位,维护养老服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因而养老服务专门立法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