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仲的知识产权资源与道地性保护研究
随着知识化时代到来和知识经济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知识产权已成为中药现代化的重要资源和核心竞争力,成为中药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以及掌握生物医药主动权的关键[1-4]。保护与运用知识产权[5-6],能推进传统中药产业知识化与知识经济发展[7-9],促进中药材道地性保护与区域品牌打造,提升经济活力、创新力和竞争力,是实施中医药发展战略、健康中国战略、中药现代化等的重要途径。
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新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年9月26日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4年)》要求:“创建特色鲜明、优势集聚、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品牌与市场营销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利益联结紧密的建设运行机制,形成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2017年10月16日印发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2017—2020年)》,要求“加强道地药材的保护,建立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推动道地药材区域化、规范化、生态化生产,规范栽培和加工,推进原产地认证,建设现代生产物流体系”。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道地药材是我国传统优质药材的代表。我国常用中药材600多种,初步形成了四大怀药、浙八味、川药、关药、秦药等一批产品质量好、美誉度高的道地药材优势产区。为推进道地药材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现代中药产业,促进特色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18年12月18日,农业农村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
杜仲[10]是在第四纪冰期来临后,在欧洲和其他地区相继消失、仅在中国中部存活至今的地质史上残留下来的孑遗植物,是“活化石”植物。杜仲和厚朴、黄柏,被称为“三木”药材,为国家重点保护的二级名贵中药材。近年来,短周期杜仲皮、叶、材兼用林等新型高效栽培模式取得了突破、以及未来按照《全国杜仲产业发展规划(2016—2030年)》在广阔的适生区域发展杜仲橡胶[11]林、杜仲亚麻酸油林、北方杜仲防护林等,尽管有利于多方面开发与利用杜仲资源,但也将会直接威胁到传统药用长周期栽培模式和药用杜仲道地性。有鉴于此,本文探讨中医药发展战略与健康中国战略下,中药材杜仲的农业知识产权与道地性保护的策略。
杜仲及其药用价值
杜仲(Eucommia ulmoides Oliv.),是杜仲科(Eucommiaceae)杜仲属(Eucommia)植物(单属单种),为我国特有的名贵药材、木本油料、天然橡胶树种。杜仲适应性极强,在年平均气温6.5~20℃,极端最低气温不低于-30℃,pH 5.0~8.5范围内,海拔2500 m以下均能正常生长。该植物自然分布于我国亚热带长江流域和暖温带黄河流域的湖南、湖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河南、陕西、江苏、江西、浙江、安徽、上海、甘肃、山东等省(市),并引种到河北、北京、天津、山西、宁夏、辽宁、吉林(通化以南)、新疆(中南部)以及广西、广东、福建的北部,均获得栽培成功。
《全国杜仲产业发展规划(2016—2030年)》确定,杜仲适生区域分布在全国27个省(区、市)的377个县(区、市)。其中,湖南慈利县、湖北蕲春县、四川旺苍县、贵州眉潭县与遵义县、陕西略阳县、河南镇平县等,早已成为全国杜仲生产基地县;湖南慈利县、四川旺苍县、陕西略阳县、贵州遵义县、河南汝阳县,久有中国名特优经济林之乡中的“中国杜仲之乡”美誉。
中药材杜仲,为杜仲科杜仲属植物杜仲Eucommia ulmoides Oliv.的干燥树皮。其采集与炮制方法为:4—6月期间,选取生长15~20年以上的杜仲植株,按药材规格大小,局部剥下树皮,刨去粗皮,堆置“发汗”至内皮呈紫褐色,晒干,然后刮去残留粗皮,洗净,切块或丝,干燥。杜仲有补肝肾、强筋骨、安胎等功效,主治肾虚腰痛、筋骨无力、妊娠漏血、胎动不安、高血压等。
中药材杜仲叶,为杜仲科植物杜仲的干燥叶。其采收和储藏方法为:秋末采收,除去杂质,洗净,晒干。杜仲叶有补肝肾、强筋骨、降血压等功效,主治腰背疼痛、足膝酸软乏力、高血压病等病症。
杜仲皮、花、果、叶等,均具有很高的食用和药用价值。杜仲雄花氨基酸含量达21.88%,为松花粉的2倍以上,黄酮含量达3.5%~4.0%,为银杏叶的4~5倍。杜仲籽油的-亚麻酸含量达67.6%,为橄榄油、核桃油、茶油的8~60倍。杜仲叶富含绿原酸、京尼平苷酸等活性成分,其中绿原酸含量达3%~5%,在“三降”(降血压、降血糖、降血脂)、“四护”(护心血管、护肝、护肾、护视力)、“六抗”(抗肿瘤、抗梗塞、抗骨质疏松和衰老、抗病毒细菌、抗过敏、抗氧化)等方面具有显著功效,且无毒副作用。
杜仲的农业知识产权资源
知识产权,为知识产权经济的主导生产要素,是知识经济的重要资源[6-7]。农业知识产权[12-15],特指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包括地理标志、传统知识、农业生物遗传资源、植物新品种、以及涉农专利、商标、版权、农业商业秘密等。
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主要针对名优特产的知识产权保护,为多哈回合知识产权谈判的三大议题之一。在思想上,地理标志与中药材道地性很相似[16]。地理标志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不完善,目前存在3个主要系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17]。杜仲现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7种:灵宝杜仲、旺苍杜仲、略阳杜仲、南江杜仲、襄阳杜仲、遵义杜仲、开化杜仲茶(见表1);国家地理标志商标3件:略阳杜仲、旺苍杜仲、南江杜仲(见表2);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2种:郧西杜仲、汝阳杜仲(见表3)。
商标
杜仲及其相关农产品的商标约有400多件,其中,地理标志商标3件(见表2),并且2007年“碧生源”(杜仲茶)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传统知识
我国杜仲药用与种植历史悠久,有丰富的传统知识资源。杜仲相关的传统知识主要有:其地理标志与道地药材的人文因素;传统种植、传统炮制、传统配方、传统食用、传统菜谱等知识;相关特产传统制作技艺、相关传说与民俗;其传统种植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等。然而,杜仲相关的传统知识与文化遗产保护,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迄今还没有这方面的国家级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华老字号等。
农业生物遗传资源
杜仲为单属单种植物,自然界其生物遗传资源较单调。近年经过人工培育而产生了一些新品种,丰富了其农业生物遗传资源。
植物新品种
2013年1月22日,国家林业局公布了第5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林业部分)》,其中包含了杜仲(Eucommia ulmoides Oliv)。迄今为止,仅5个品种(华仲11号、华仲12号、华仲13号、华仲14号、华仲15号)被授予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其植物新品种权人均为国家林业局泡桐研究开发中心。
专利
迄今为止,涉及杜仲且已授权的国家专利有29,442项,其中,28,772项发明专利,占97.72%;588项实用新型专利,占2.00%;82项外观设计专利,占0.28%。这些国家专利中,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用于设计包装材料的图案)不多,发明专利多为医药保健、杜仲橡胶、杜仲亚麻酸油、饲料等领域,直接涉及到杜仲农业的很少。这些国家专利主要是最近5年授权的专利(见图1)。截至2019年2月17日,本年度已授权国家专利22项。
在生产杜仲的主要省份中,山东、安徽、江苏、河南、湖南、四川、贵州等7省涉及杜仲的国家专利项数较多(见表4),在杜仲及其相关产业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地理标志杜仲原产县域涉及杜仲的国家专利不多(见表5),其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杜仲农业知识产权与道地性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地理标志的人文因素与自然因素研究不深入;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相关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地理标志的专用标志不多;只制订了1项地理标志产品的国家标准《地理标志产品灵宝杜仲(GB/T 22742-2008)》。
(2)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注册得相当少;只有“碧生源”(杜仲茶)这件中国驰名商标。
(3)杜仲传统知识保护,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没有相关的国家级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华老字号等。
(4)农业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有待加强,尤其是新品种培育。
(5)杜仲植物新品种保护意识不强。
(6)涉及杜仲的国家发明专利,直接涉及到农业的并不多;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与国家外观设计专利很少;地理标志杜仲原产县域农业科技创新很弱。
(7)未创建杜仲国家级与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8)杜仲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滞后。
(9)适宜产区种植不规范、非适宜区盲目扩种等。
杜仲农业知识产权与道地性保护策略
1完善杜仲地理标志保护,传承道地性以及品牌类文化遗产
调查与分析杜仲地理标志和道地药材的自然因素与人文因素。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向农业农村部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制订各种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完善地理标志保护。鼓励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相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地理标志的专用标志,发挥地理标志的品牌功能,科学化与具体化中药材的道地性思想,传承杜仲道地性以及品牌类文化遗产。
2保护传统知识,传承杜仲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利用当前的第4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收集与整理杜仲相关的传统医药、传统技艺、民俗、民间文学、传统美术、传统音乐、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与游艺以及杂技等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争取入选县级、市级、省级以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保护与传承与杜仲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3保护传统种植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传承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调查与分析杜仲传统种植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融合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特色保护类村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村落、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农业文化遗产的乡村文化旅游,保护杜仲传统种植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这一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力争其成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传承好杜仲重要农业文化遗产。4保护与利用生物遗传资源,培育杜仲优良新品种
保护杜仲生物遗传资源,尤其是野生资源,建立其药用植物园与保育研究区以及种质资源圃。充分利用农业生物遗传源,采用航天空间诱变育种、核放射性诱变育种、激光诱变育种、杂交育种、分子育种等新生物技术,加强杜仲遗传和品种改良,培育优质新品种。5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保护专利与植物新品种
鼓励杜仲地理标志和道地药材的原产地与“中国杜仲之乡”等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杜仲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发明与创造,并运用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林业植物新品种等类型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农业科技创新。6建设区域公用品牌,品牌化道地药材
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为纲,整合杜仲地理标志和道地药材的原产地以及“中国杜仲之乡”等的区域公共品牌,做好品牌宣传推介,加强品牌市场营销,争取中国驰名商标,争创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品牌化杜仲道地药材。7推进杜仲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圈定杜仲道地药材生产重点县市
按照《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的要求,推进杜仲地理标志和道地药材的原产地以及“中国杜仲之乡”等的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提升杜仲道地药材生产科技水平、标准化生产水平、产业化水平、质量安全水平,圈定杜仲道地药材生产重点县市,并争取入选农业农村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拟发布的《道地药材目录》。8创建国家级与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按照全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2017—2020年)》的要求,结合杜仲地理标志和道地药材及“中国厚朴之乡”等的基础与优势,以杜仲为唯一主导特色农产品或主导特色农产品之一,争创国家级与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并从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科技支撑体系、品牌与市场营销体系、质量控制体系等方面,创建特色鲜明、优势集聚、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壮大杜仲特色优势产业。9推行规范化与标准化生产,促进杜仲农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标准引领、绿色发展原则,推进杜仲良好农业规范(GAP)基地建设与GAP认证。实现加工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集聚化。制定完善道地药材标准框架,建立健全生产技术、产地初加工、质量安全等标准体系,推进道地药材全程标准化生产。打造种植规模化、设施现代化、生产标准化的道地药材特色生产基地,提升经济活力、创新力和竞争力,促进杜仲农业高质量发展。
结论与建议
杜仲为我国特有的名贵药材、木本油料、天然橡胶树种。杜仲皮、花、果、叶等,均具有很高的食用和药用价值。
杜仲有7种国家地理标志产品、3件国家地理标志商标、2种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杜仲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不多,有3件地理标志商标、1件相关的中国驰名商标。
杜仲传统知识与文化遗产以及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没有相关的国家级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老字号、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少有杜仲植物园与保育研究区以及种质资源圃。
杜仲只有5个品种被授予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涉及杜仲且已授权的国家专利有29,442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不多,发明专利直接涉及到农业的很少,地理标志杜仲原产县域涉及杜仲的国家专利相当少。
基于杜仲的知识产权资源与道地性保护研究,建议:(1)完善杜仲地理标志保护,传承道地性以及品牌类文化遗产;(2)保护传统知识,传承杜仲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3)保护传统种植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传承重要农业文化遗产;(4)保护与利用生物遗传资源,培育杜仲优良新品种;(5)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保护专利与植物新品种;(6)建设区域公用品牌,品牌化道地药材;(7)推进杜仲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圈定杜仲道地药材生产重点县市;(8)创建国家级与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壮大特色优势产业;(9)推行规范化与标准化生产,促进杜仲农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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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献标准格式:
孙元鹏,程正,刘于思,胡素云,司马学琴,熊晚珍.杜仲的知识产权资源与道地性保护研究[J].,2020,26(8):19-23.作者:孙元鹏,程正,刘于思,胡素云,司马学琴,熊晚珍改编自:杜仲的知识产权资源与道地性保护研究文字编辑:刘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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