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细辛不过钱”内幕
【导读】
大家有没有发现,去医院看病,药房抓药,只要用到细辛,用量都不超过3克,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这可要追溯到细辛杀人案,一起跟随小编揭秘真相吧。
细辛杀人案
细辛曾经在宋代摊上大事了,出现这个错误,讲话的不是医生,而是一个看守犯人的,有一个犯人自杀了,发现旁边放的一些药,经他鉴定认为是细辛粉,所以后世从此就流传了“细辛不过钱,过钱命相连”这一说法。宋代陈承《本草别说》一书:“细辛,若单用末,不可过半钱匕,多用即气闷塞不通者死”。中医药界目前还在延续着此说法,逐渐成为中医临床用药的一条清规,一是医生不敢用,二是药店也不让你用。那么细辛真的有这么可怕吗?
陈修园说细辛
中医四大经典之一的《神农本草经》将其列为上品,其中记载:细辛,气味辛、温、无毒。主咳逆上气,头痛脑动,百节拘挛,风湿痹痛,死肌。久服明目,利九窍,轻身延年。
陈修园《神农本草经读》中:细辛其色赤黑,禀少阴泉下之水阴,而上交于太阳之药也。宋元祐陈承谓细辛单用末,不可过一钱,多则气闭不通而死。近医多以此语忌用,而不知辛香之药岂能闭气?上品无毒之药,何不可多用?方书之言,类此者不少。学者不善详察而遵信之,伊黄之门,终身不能入矣!
细辛在经方中的应用
早于陈承的医圣张仲景在《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中应用细辛的方剂有20首之多,例如小青龙汤、麻黄附子细辛汤、当归四逆汤等,其用量多为三两,且并未言其禁忌,按照汉代的剂量考证,一两约15克,经方用量细辛可达45克之多,可见细辛入汤剂用量不应拘泥在一钱(3克)之内。大量的事实说明,在现实条件下,“细辛不过钱”之说已不再适用,它既不符合临床实际,又束缚了医生的手脚。“细辛不过钱,过钱命相连”这条戒律也应该改改了。
临床上用细辛
细辛主要起到破寒的作用,临床上当完全符合细辛的症候时,喝细辛没有舌头麻的感觉。重的小青龙汤证患者,包括一些类风湿患者,常年有寒湿郁在关节处,用细辛后没有舌头麻的感觉,还包括常年发低烧,用麻黄附子细辛汤,细辛用下去也没有舌尖麻的感觉,这就说明病一定重,也说明用细辛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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