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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怀瑾先生|对不合理的、不应该的礼物,要断然拒绝,丝毫不苟取

南怀瑾先生|对不合理的、不应该的礼物,要断然拒绝,丝毫不苟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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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章又问到交际问题。交际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友道、臣道的交往范围较严谨,而交际的范围则广泛,是指人与人之间交往,属于一般普通性的,不一定是君臣、朋友之间的交往。

万章问:一个人与他人交际,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心理状态?换言之,该以什么心理去与人交往?

孟子说: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要有恭敬的心理,不要儿戏,不要马虎,不只是表面打躬作揖的礼貌,要出自内心的恭敬诚恳。

万章再问道:“却之却之为不恭”,这句话是什么道理?

现在我们流行两句成语,所谓“却之不恭,受之有愧”,如果只讲这两句成语,是很有趣的。例如,你送食物来给我吃,我说:“受之有愧,却之不恭”吃你的,我难为情;不吃呢,对你不恭敬。还是吃掉吧!

却之不恭的道理,就是这样,有时过分的推辞,与轻易地接受一样,都是不恭。我们生活在人类社会中,经常会遇到中国文化中“受之有愧,却之不恭”的情形。每当收到人家东西的时候,接受嘛,心里难过,为什么又花钱买礼物送来?退回去吧,他又会多心。这种时候,就是“却之不恭,受之有愧”。

孟子与万章在这里讨论,不谈“受之有愧”,只讨论“却之不恭”的问题。要看送来的东西,是否合理,是否合礼;如果不合礼仪或不合道理,就要“却之”,不能接受。譬如一位小姐,认识一位男士,见面一两次,这位男士就送一枚戒指,硬拉小姐的手指给她带上。这时这位小姐是“却之不恭”呢?还是“受之有愧”呢?这就要慎重考虑了。如果既不合理,又不合礼,当然婉谢退回,甚至还拂袖而去,骂他鲁莽。这种事,却之才是恭的,受之倒是不恭的。所以恭,不只是外表的恭敬态度,更是内心的庄严,对自己重视,对朋友尊重。

孟子说交际的原则要“恭”,但是万章马上针对这个观念提出一句“却之不恭”来问老师,究竟是何道理。

孟子答复他说,“却之不恭”这句话是用在“尊者赐之”的场合,也就是当长辈、长上有赐赠时,不可拒收,所谓“尊者赐不敢辞”也,否则便是“不恭”。当然,应用这个原则,还要考虑两点,一是对方是否为“尊者”长辈;二是在收受之前应在内心考虑一下:“其所取之者,义乎?不义乎?”——即如果我收受了,是合“义”、“理”呢,还是不合呢?经过考虑,如果认为不收受就是不恭敬,那么就不可再推却了。

其实,这第二个原则也是一般的收受原则,如果是合礼的尊者之赐,所谓“尊者赐,不敢辞”,就要收下。年轻人遇到伯、叔等父执长辈,送给东西,不能退回给他说:我不要,这样东西我已经有了。如这样说,多扫长辈的兴,所以自己实在已经有了三件,还是不可以说出来,因为长辈是以为这是好东西才赐给你的,那就收下来,让长辈高兴一下也是好的。甚至可以学现代西方人的规矩,收到别人的礼物,当众拆开来,让大家都能欣赏,虽然自己已经有了,或者并不适用,也要表示自己正急需这样东西,而且称赞它的美好。

他们师生二人,就一直针锋相对讲下去,像在打机锋。

万章继续说:拒绝收受别人的馈赠,似乎不太好做,自己心里判断着“其取诸民之不义也”,如果接受不合礼不合义,或是东西来路不明的话,那么是否可以心中虽拒绝,口头不说出拒绝的真正理由,以“他辞”,委婉地加以拒绝。是否可以这样呢?

孟子对这疑问似乎没做正面回答,只是提出孔子的做法“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礼”来说明。事实上等于告诉他的学生,对于动机不纯的交往,来路不明的东西,对于一切不义之财,都是不合“道”、不合“礼”的,那就断然拒绝吧,何必扭扭捏捏以“他辞”去拒绝呢?(《孟子与万章》)

孟子曰:“皆是也。当在宋也,予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辞曰‘馈赆’,予何为不受?当在薛也,予有戒心,辞曰‘闻戒,故为兵馈之’,予何为不受?若于齐,则未有处也。无处而馈之,是货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

现在我们回到《孟子》原文:“辞曰‘馈赆’,予何为不受?”这个“辞”不是推辞的辞,而是指措辞的辞。宋国送孟子的帖子上写着“馈赆”两个字,等于说,要出门了,送一点路费,送一张飞机票,这是中国古礼,人家依礼给我,我当然要接受啊!

当我到了薛地(当时齐国边境的重禁,孟尝君父子相袭的封地),民风强悍,良莠不齐,“予有戒心”。他们说“闻戒,故为兵馈之”,薛国的当局尊重我是客卿,身居异地,必须加强保护自身的安全设备,诚意送钱给我,这是薛国的一番诚意,我当然接受馈赠。

你刚才问我在齐国为什么不接受齐湣王的馈赠,“则未有处也”,这要注意了,在齐宣王时,孟子起码是一个顾问,还有些顾问费、办事费。现在到了宣王的儿子湣王,他虽然还说不上是个昏君,但也是半个昏君,历史上有名的燕齐之战,后来乐毅率领燕兵反攻,连下齐国七十二城,就是齐湣王时候的事。孟子在这里说“则未有处也”,我当时在那里什么名义都没有,只是一个做客的身份,没有任何立场,我以什么名义接受人家的馈赠呢?“无处而馈之”,没有立场、没有名义,他随便送钱给我,“是货之也”,这个钱就有问题了,好像要收买我一样,大丈夫不受人收买,“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我不吃这一套,我不接受。所以我说我都对,不接受也对,接受也对。

孟子这段现身说法,就是告诉我们,一个读书人在为人处世之间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合理的、合宜的,则当仁不让;不合理的、不应该的,则丝毫不苟取。(《孟子与公孙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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