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与形体相对而言,本是密不可分的,但《黄帝内经》在研究人体生命活动时,在认识解剖形体组织的基础上,特别重视人体的功能活动,常常从这一角度分析和认识人体的生命规律,故可概称为功能观。
《黄帝内经》理论的建构以气、阴阳、五行学说为其哲学基础。
一般认为气是一种连续性的、浑然的、弥漫状的物质存在,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气的形质方面常是模糊的,而气的功能方面,都给予了尽量的发挥。
气被视为事物间一切联系的媒介,古人把自然界及人体内外的几乎所有关联,都归之于气的作用,如天地、四时、经络、脏腑等的联系,都依仗气的功能,通过气来实现。
虽然气分轻、重、精、粗,但并不是要从形质、结构和个体上去深究细研,而重点仍在气之整体属性,如《淮南子天文训》说:“清阳者,薄靡而为天;重浊者,凝滞而为地。清妙之合专易,重浊之凝竭难。”
阴阳概念主要代表的是动态功能属性,古人认为阴阳可以用水和火的矛盾来象征,“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素问阴阳应象大论》)。
“水火者”,说的正是水和火所代表的润下、炎上等动态功能。
《灵枢阴阳系日月》则曰:“且夫阴阳者,有名而无形”,“名”即指功能性态,以与形质相对。
可见阴阳没有固定的形体,它不研究事物的形质、实体,而只代表两种功能属性,所关注的只是事物的功能关系。
五行虽然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材料,从逻辑上讲,早期五行观念把世界本体分解成五种物质形态,本来暗含着“分”的思路,而按照“分”的思路,就有可能导致古希腊式的原子论。
但五行学说却没有朝这个方向发展,相反,它断然拒绝原子化的思维路向,认识的重心发生了由五种物质材料向五种功能属性的转移。
故五行学说并不研究自然界的实体究竟是什么原料构成的,也不考虑事物之间具体的作用方式,而着重研究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最一般的结构关系,并用五行结构观念构建关于自然的理论体系,使五行亦成为关系性范畴。
木、火、土、金、水实际上变成了代表曲直、炎上、稼穑、从革、润下等五种功能属性的符号。
中国古代哲学重视整体思维,又有非逻辑化倾向,这就形成了其思维形式的另一特征,即形象性。
因为“象”未经过理性逻辑的过多的割裂与肢解,更好地保留着事物的整体原貌,同时,“象”有直观化、通俗化的特点,更有助于哲学思想见解的广泛传播。
“象”是《易》的基础,取象是《易》最基本的表述手法。《易传系辞上》言:“易者,象也可见,在《易传》作者看来,“象”的问题在一定意义上乃是《易》学的核心和本质。
“象”,首先是指客观事物表露于外的形象、现象,《易传系辞上》曰:“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变通莫大乎四时,县象著明莫大乎日月。”
然《系辞下》又指出:“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
象与道都与作为形体之“器”相对,则说明道主要是关于象的道,不是关于形体之器的道;所见之象既然与形体之器对举,那么它主要应是器物的功能动态之象,而不是其形体形质静态之象。
功能动态之象受道的支配,与道属于同一层次、领域。
因此,“象”在《易传》中虽然泛指一切可见之象,但实际是有所选择与偏重,主要是指事物的功能动态形象。
《周易》对客观世界纷呈杂陈的“象”的态度,不仅属于《周易》,而是整个中国古代思维的主导趋向,它规定了中国古代科学认识客观世界的层次、基本方向和方法。
也正由于气、阴阳、五行以及与之相关的思维方式,决定了《黄帝内经》研究人体生命活动的方法及层次,而在理论体系上呈现出功能观之特征。
《黄帝内经》重视功能的观点,有其哲学思想之根源,也有医学本身的原因。
从医学本身的原因来看,《黄帝内经》对脏腑形骸的研究曾经有过辉煌的历史,但是由于当时生产水平低下,也没有精密的实验设施,不可能从解剖结构形态详尽阐明人体功能活动的本质。
恩格斯曾经断言:在整个古代,“生理学只要超出最显而易见的事情(例如消化和排泄),便是纯粹的猜想。”(《自然辩证法》)
另外,应用解剖的方法研究人体的生理功能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于人体来说,各个组织器官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彼此一经分离,便会失去原来的意义。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说:“只有尸体中才有部分”;唐宗海也认为:“西医剖割视验,止知其形,不知其气,以所剖割,只能验死尸之形,安能见生人之气化哉!”(《中西医汇通医经精义人身阴阳》)
所以,《黄帝内经》应用解剖人体的方法不能阐明人体功能活动的机制,便转向应用取象比类和运数比类的方法,从人体体表的功能现象揭示内脏的功能活动规律。
《黄帝内经》的各种理论,包括藏象、经络、病因、病机、诊法、治则,主要是指功能而言,而形质则处次要的地位。
如《素问刺禁论》说:“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为之使。”
人体面南而立,左东右西。肝主春,其气升,位居东方,所以肝生于左。肺主秋,其气降,位居西方,所以肺藏于右。
心为阳中之太阳,布阳于表;肾为阴中之太阴,主阴于里,所以心部于表,肾治于里。
脾土旺于四季,转输气机,且主运化水谷,以营四肢,所以脾为之使。
可以看出,这里的五脏主要是指功能而言,与解剖形态几乎没有直接的联系。
《黄帝内经》对经络的认识,也是一种功能性结构或功能子系统。
虽然《黄帝内经》中有十二经脉、十五别络等循行路线的具体描述,但却从未对经络的全部结构作解剖说明;
对经络的认识也是在没有弄清神经、血管等解剖系统的情况下形成的,关于“脉”、“经脉”、“经络”的概括,实际上并未把经络与神经、血管系统从解剖形态上明确区分开来。
对病因的认识,由于技术水平所限,无法找到引起疾病的物质因素,如细菌、病毒和各种有害的化学物质等,只能采用以人体证候为依据,向外推认病因的审证求因的方法,故其病因概念,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辨证推导而来,具有明显的功能性。
四诊及辨证,亦往往是对人体功能状态的诊察及判别,故其对疾病的治疗,“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素问至真要大论》),亦主要是对人体功能态的调理。
作者:邢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