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西式烹调师。
1.2职业定义
运用俄、法式等西式传统或现代的加工切配技巧和烹调方法,对食品原辅料进行加工,烹制成具有西式风味菜肴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手指、手臂灵活,色、味、嗅等感官灵敏,形体感强。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