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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个中成药,集采正式开始!涉及连花清瘟等多个大品种

132个中成药,集采正式开始!涉及连花清瘟等多个大品种
转自: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12月24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了一则关于发布《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的通知。

通知内容显示: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2020〕2号)要求,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现予以公布。
132个品种,覆盖清开灵、醒脑静、复方丹参、血塞通、银杏叶、连花清瘟、大活络、小儿豉翘清热、尿毒清、脑栓通等多个大品种。
联盟单位:广东、山西、河南、海南、 宁夏、青海。
集采品种名单:

按照标书说明,在采购周期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与本次广东联盟带量采购的药品存在重复且中选/备选企业相同的,相关中选/备选产品须以就低价格供应全省,直至采购周期结束。
采购周期内,在完成协议采购量后,公立医疗机构(含未报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量的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中选/备选产品使用按照不低于增量的70%比例继续带量采购,未获得增量使用的备选产品的实际采购量不超过对应公立医疗机构填报的采购量乘以首年约定采购比例。
此外,本次广东省联盟集采还制订了采购周期和采购协议:本次品种范围的药品联盟地区带量采购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自中选/备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首年采购期满后,可续签一年。具体执行时间和采购周期由联盟地区各省自行确定。
在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第二年续签采购协议时重新报量,第二年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备选产品首年协议采购量。
采购周期首年内医疗机构若提前完成当年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优先采购中选/备选产品,中选/备选企业按本采购文件规定情形对应的中选/备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而申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履行协议必须具备的能力;
(2)参加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药品生产活动中 无严重违法记录; (3)对药品的质量负责,一旦中选/备选,作为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 人,及时、足量按要求组织生产,并向配送企业发送药品,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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