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艾轩文摘:朱熹真的是“虚伪的道学家”吗?关于朱熹的谣言追溯
唐略按:朱熹乃孔子以来旷世大儒。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今人不读书,只信道听途说,就将朱子划为“虚伪道学家”,实属可悲。故摘本文,以正视听!
沈继祖攻朱子“六大罪”
2007年12月04日 4:01文/朱九渊
孔子1743年、西元1192年,朱子逝世前的第8个年头,监察御史沈继祖在胡纮的耸恿下,上了一篇奏章,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朱熹六罪”事件,成为后来广大“大陆人”污蔑朱熹人格的主要文献来源。
据美国朱子学者陈荣捷先生记载,80年代初期,大陆开了一场朱子学大会,此时对朱子之思想已开始反思。大会的议题是大陆学者讨论如何改造朱子思想为马克思主义服务,几位大陆学者虽然对沈继祖的观点有所质疑,但仍然持沈继祖之观点,系统地论证了理学的“虚伪”。当然,现在他们可是把朱子看成炙手可热的人物了吧,再也不会有这样的论调了。而张横渠先生,也终于得脱大难,从朴素唯物主义的框框里,狼狈逃了出来。
这位沈继祖在此前通过追论小程先生,厚诬古人,得为察官,被反理学的胡纮纳入麾下,大加提拔。我最近读南宋叶绍翁《四朝见闻录》,偶然发现了他这篇“文采斐然”的完整文献,读来令人喷饭不已,极具幽默效果,读后又觉好笑,又觉悲凉。真可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们中国人,从来都是道听途说之辈,现如今攻击朱老先生人格的,无不是捡沈继祖的牙喙。而沈继祖这个人,在历史上的表现,可真是不堪耳闻啊。我们为了要把罪名加给某个人,便不分清红皂白,好的坏的,只要是于我说话有利的,全都引用,真是一种要不得的态度。《四朝见闻录》的作者叶绍翁生于1175年,死于1230年,距离朱子过逝不过30年,朱子逝世时他已26岁,所记应为历史之实录。由此我也想到了宋代士大夫文人,在自己所撰写的笔记中,多有对理学缺乏兴趣的记述。例如周密、陆游等人,但他们作为文人,与后世文人见风说雨、看骆驼就说马肿背的为人态度却根本不能相较,他们还是客客观观地对道学报一个持平的态度,认为那样的人物自己不能企及。闲话不说,且说沈继祖。
沈继祖这篇文章很好笑,是因为他在描述朱子罪状时候所用的字眼,例如这一段:
“熹既信妖人蔡元定之邪说,谓建阳县学有风水,有侯王之地。熹欲得之。……遂于农月,伐山凿石,曹牵伍拽,取捷为路。所过骚动,破坏田亩。运而致之于县下方,且移夫子于释迦之殿,设机造械,用大木巨缆,绞缚圣像,撼摇衢市之内,而手足堕坏,观者惊叹。邑人以夫子为万世仁义礼乐之宗主,忽遭对移之罚,而又重以折肱伤股之患,其为害于风教大矣。熹之大罪六也。”
这一段所谓的“罪状”就是:朱子和所有理学家一样,反对佛老,旨在以孔子之教移风化俗,建造县学。而沈继祖借孔子像在具体运输过程中的琐碎事宜,倒咬一口,说此事有害风俗。这让我想起了文革年间,谁要是打碎了一个毛主席石膏像,那可是反革命的事情,知道扣帽子的源头在哪吗?就在沈继祖这里。呵呵。别说是朱子,前代人为了化民成俗,这种事情,子游做过、程明道做过、胡正学做过,不可胜数。
沈继祖说道:“用大木巨缆,绞缚圣像,撼摇衢市之内,而手足堕坏,观者惊叹。”这段话真可谓绘声绘色,想见当年场景之壮,看了不禁莞尔。这段话中提到的蔡元定是朱子著名的学生,是胡纮着力要扳倒的对象。沈继祖反倒过来说朱熹信蔡无定邪说,也很可笑。
下面是第五罪沈继祖发起的“文字狱”。朱熹在和学生储用的诗作中,有一首是“九曲将穷眼豁然,桑麻雨露见平川。渔郎更觅桃源路,除是人间别有天。”朱子本义当然是指别有洞天,引桃花源典故。而沈继祖则说:“人间岂容别有天耶?其言意何止怨望而已?熹之大罪五也!”。典型的无限上纲上线。 沈继祖实乃文革之祖。为了增强说服性,沈继祖还把这首“怨恨诗”和赵汝愚的事联系起来。赵汝愚是宰相,对朱熹极为钦赏,是胡纮要扳倒的对象,他死后,朱子和其徒百余人哭之于野。沈继祖认为朱子及其门人,是赵汝愚的死党。
第四罪是指责朱子“玩侮朝廷”。说朱子老是辞职,他还加了一句:“是可忍,孰不可忍?”实际上,看朱子全书,便知朱子辞职,是有很多政治原因的。名不正,言不顺,去国存名,儒者非谓以职名受恩受,便全数卖给朝廷了,在有些情况下,应该有自己的选择。
第三罪是关于宋孝宗下葬的地点问题。这明显是关于礼的争论。赵汝愚和蔡元定皆认为按古礼制,应葬某处,朱子和之。这本来是礼官正常的争论,而沈继祖给朱子安上罪名竟是:不忠于国。就礼制而说,从汉以来,治礼者,无过朱子。仪礼经传通考,正朱子最主要之经学著作。
第二罪是引用林栗的话,说朱熹在宋孝宗朝代,老是辞官。不敬于君。也不知道是沈继祖忘了还是装糊涂,他在第四罪里又重复了一遍。林栗这个人,和朱子论过礼,很不相合,还弹劾过朱子老是辞官。
下面是沈继祖攻朱子的第一大罪,也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沈继祖指责朱熹作为儿子,父母还在的时候,福建建宁的米白,是全省最好的大米,而朱熹却不用最好的大米来供养母亲,每天用仓米,也就是普通大米食之。实际上,朱熹一生安贫守节,财政状况绝不是沈继祖所想当然的那样。(我当另文撰述)我想沈继祖也不会因为本省哪个地方的米最好,就专程去哪个地方买大米给父母亲吃吧。沈继祖指责朱子不孝纯属吹毛求疵。
原文如下:
人子之于亲,当极甘旨之奉,熹也不天,惟母存焉,建宁米白,甲于闽中,而熹不以此供其母,乃日籴仓米以食之,其母不堪食,每以语人。尝赴乡邻之招,归谓熹曰:“彼亦人家也,有此好饭”,闻者怜之。昔茅容杀鸡食母而与客蔬饭,今熹欲餐粗钓名而不恤其母之不堪,无乃太戾乎?熹之不孝其亲,大罪一也。
至于沈继祖所描写的朱子之母是否真个是说出“彼亦人家也,有此好饭”这样的女人,也十分值得怀疑。倒好像是沈继祖亲耳听见一样,沈继祖的想像力惊人,真小说家之资!总之我怎么看怎么像苏秦的嫂子,而不像朱子的母亲!
在这六大罪之后,沈继祖又罗列了连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的罪状。如果是真的,他肯定要大书特书,但因为无确凿证据,只好语焉不详地罗列在奏章的六大罪后面,作为备察资料。更可悲的是,连沈继祖都不好意思、也不敢详细“论证”的这些所谓证据,竟成了当今大陆无知青年攻击朱子的主要罪名。甚至有人引贪脏枉法的唐仲友龌龊事为风流格调,污蔑朱子。我真希望这些人在道听途说之前,先查一查唐仲友是什么人,做了些什么事!
沈继祖罗列的小罪如下:
其一是说“娶刘珙之女,得身后巨万之财”。这点纯属污蔑,不攻自破,终朱子一生,他一直穷困,甚至到了卖文酬资建学的地步。
其二是“引诱尼姑二人以为宠妾,每之官与之偕行,谓其能修身可乎?冢妇不夫而自孕(按:今人凭这句话就说朱熹把儿媳妇的肚子搞大了,真是荒诞无耻!),诸子盗牛而宰杀,谓其能齐家可乎?”
这非但荒诞,更且无耻!完全是中伤造谣,令人不怒反笑。想朱子门徒数千,如果朱子果然是一上任某地方官,便大摇大摆地携带两个尼姑与之偕行,天不怒之,弟子亦必怒之,谈什么心悦诚服地让弟子师事?谁能够在此盗名之下,以理学正宗自居?你以为那些学理学的人是聋子、是瞎子吗?师之一言一行,皆弟子虎视耽耽挑毛病之对象。朱熹纵有十万大奸,亦必不能掩如此众多人之耳目。另有一点,朱熹的儿子从少年时,便被送到名门之后吕祖谦那里去学习。沈继祖还好意思说朱熹的儿子偷牛宰杀、状同蛮人?捕风捉影,以讹造讹的手法真是纯熟。
其三是责备朱子择徒,专挑有钱人。门人中,确实有财力雄厚者,但要知道,朱子最器重的两个门徒,例如陈淳和黄榦,都是大穷人。特别是陈淳,因为没有束修,自觉身份低微,不好意思去见朱子,然朱子终见之,并许为主要传人。而朱子的女婿黄榦,也是个清贫人。
其四是说朱子发掘父坟,不恤其暴露。然而真实的原因却是朱熹给父母合葬。
以下还有几个小罪,均不足论之,例如朱子搜集经史书籍,也成了扰民的罪行。
最后,沈继祖得到的结论是:朱熹是当代少正卯,当年夫子诛之,今日更要将朱子夺职罢祠,永不任用。由于当时党争的原因,沈继祖的阴谋得逞,朱子成了政治的牺牲品。
这就是这篇“名文”的主要内容。我从这篇文章里,所惊异的不是朱子罪名实多,而是一个要彻底把朱熹斗臭斗垮的政治文人,想方设法寻找证据,竟然也找不到朱熹一个确凿不疑的、言之成理的罪名。由此可见朱子平时为人风节之高、行事之众理皆备。
无论有多少诽谤,多少不平,历史的烟云终将落去,五四以来,强加在朱子头上的人格侮辱,是该抹去的时候了,是该还原我子朱子之全真之容的时候了。
大哉,我子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