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董事长猥亵9岁女童,网友怒问垃圾如何分类?
我作为一名儿科医生,天天救治小孩子,当发现有人猥亵儿童时就格外愤怒,恨不得上去打死他!
据《新民晚报》报道,新城控股公司董事长王某因猥亵9岁女童,7月1日在上海被采取强制措施。
犯罪行为发生于6月29日下午,地点为万航渡路一家五星级酒店。
带女童入住酒店的女子周某,49岁,江苏徐州人。据其供述,事发当天,她带朋友的两女孩入住酒店,一个9岁,一个12岁。周某谎称带两女孩去上海迪斯尼玩,从江苏带至上海。当天王某对9岁女童实施犯罪,事后给付周某现金1万元。
被猥亵女童事后向在江苏的母亲打电话哭诉,母亲即来沪报警,王某随即被采取强制措施。目前女童已验伤情,阴道有撕裂伤,构成轻伤。
王振华,1962年3月生,长江商学院EMBA。1993年创办武进新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996年起至今历任新城控股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长兼总裁。
王振华本人先后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家、江苏省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奖、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个人、常州市明星企业家、中华慈善突出贡献人物等殊荣。
7月3日晚,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称,因涉嫌猥亵儿童罪,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亵儿童的……从重处罚。”
第234条则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王某某的刑事责任,致女童轻伤则作为一种酌定从重情节纳入定罪量刑时的考量。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等待这些垃圾的是法律的严惩!
大家投票看看这样的垃圾如何分类?
拇指长按下方黄医生二维码,识别关注微信公众号,转发朋友圈
让孩子少受罪,让家长少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