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怀瑾先生:人人都可以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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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这里提出来的大人是“与天地合其德”,与天地的德性相合了;“与日月合其明”,同太阳月亮一样光明;“与四时合其序”,同四时春夏秋冬的程序一样分明;“与鬼神合其吉凶”,同鬼神一样变化不测。这样的大人,除了圣人、上帝、神仙、佛以外,谁能做到?我曾经对一位前清的举人说笑,我到了大人的境界。
而且理学家说得对,人人都是尧、舜,人人都是圣人,说“与天地合其德”,我并没有把地当成天,天就是天,地就是地,岂不“与天地合其德”?说“与日月合其明”,我也没有把白天当夜晚,也没有把夜晚当白天;“四时合其序”,冬天我绝对不穿丝织品衣服,夏天绝对不穿皮袄;“与鬼神合其吉凶”,我不敢去的地方,鬼也不敢去。
我说老先生们把圣人搞得太莫名其妙了,事实上人人都是圣人。我说圣人的境界本来也很平凡,可是大家都被文字困住了,把圣人推得太高了,犯了“高推圣境”的毛病,把圣人的境界,故意塑造得太高太呆板了,中国文化的天人合一,就是那么平凡。
下面的话可以看到“先天而天弗违”,先于天,在宇宙还没有开始以前的时候,这个功能是存在的,而“天弗违”——这个天即这个宇宙,开辟了以后,不能够违背这个先天功能的法则,《易经》的法则,到了有这个世界以后,更不能超出这个法则——人生了就要死,花开了就要落的法则,自然的现象,没有什么稀奇;
“天且弗违”,《易经》告诉我们宇宙的法则,最高的真理,连这个有形的宇宙都没有办法违背这个原理,又何况我们人类!鬼和神也出不了这个法则,后世以这里的话来比皇帝,那是奉承的话,不必相信。(《易经杂说》)
当年我在成都时,曾经和一位宿儒老师,蓬溪梁子彦先生,畅论这个问题。梁先生的学问,是对朱熹的“道问学”和陆象山“尊德性”的调和论者。可是我们经过辩证,他只有说,依子之见如何?我就对他说,如果高推《大学》、《中庸》为孔门传承的大学问,那我便可说,《大学》是从《乾卦文言》引申而来的发挥;《中庸》是从《坤卦文言》引申而来的阐扬。
《坤卦文言》说:“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肢,发于事业,美之至也。”梁先生听了说,你这一说法,真有发前人所未说的见地。只是这样一来,这个“大人”就很难有了。我说,不然!宋儒们不是主张人人可以为尧舜吗?那么,人人也即是“大人”啊!
梁先生被我逼急了,便说:你已经是这样的境界,达到这样“大人”的学养吗?我说:岂止我而已,你梁先生也是如此。他说:请你详说之。我便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我从来没有把天当作地,也没有把地当成天。上面是天,足踏是地,谁说不合其德呢!“与日月合其明”,我从来没有昼夜颠倒,把夜里当白天啊!“与四时合其序”,我不会夏天穿皮袍,冬天穿单丝的衣服,春暖夏热,秋凉冬寒,我清楚得很,谁又不合其时序呢!“与鬼神合其吉凶”,谁也相信鬼神的渺茫难知,当然避之大吉,就如孔子也说“敬鬼神而远之”。
趋吉避凶,即使是小孩子,也都自然知道。假使有个东西,生在天地之先,但即有了天地,它也不可以超过天地运行变化的规律之中,除非它另有一个天地。所以说:“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就是有鬼神,鬼神也跳不出天地自然的规律,所以说:“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我这样一说,梁先生便离开座位,抓住我的肩膀说:我已年过六十,平生第一次听到你这样明白的人伦之道的高论,照你所说,正好说明圣人本来就是一个常人。我太高兴了,要向你顶礼。这一下,慌得我赶快扶着他说:我是后生小子,出言狂放,不足为训,望老先生见谅,勿怪!勿罪!这一故事,就到此为止,但梁先生从此便到处宣扬我,为我吹嘘。现在回想当年前辈的风范,如今就不容易见到了!(《原本大学微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