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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中医】美国针灸立法之路(一)

美国针灸立法之路(一)

前言
全美中医药学会特邀13位专家展开了美国针灸立法之路的访谈,回顾针灸立法的奋斗历程。美国已经有47个州及华盛顿特区通过了(中医)针灸法,立法是对合理合法实施针灸的基本保障,确保了中医针灸的合法使用和发展。田小明介绍了针灸在美国NIH和联邦政府的发展;焦望义、金鸣、王德辉、樊蓥、何红健、欧阳剑锋、刘青山分别介绍了加利福尼亚州、纽约州、俄亥俄州、弗吉尼亚州、佛罗里达州、华盛顿州、德克萨斯州的针灸立法情况;David Miller评估了美国的针灸法规现状;刘美嫦介绍了联邦针灸立法情况;Marilyn Allen介绍了针灸立法的意义和必要性;焦望义、王德辉、欧阳剑锋分析了在推动针灸立法进程中所遇到的和面临的挑战;David Miller介绍了保护针灸从业者合法权益的途径和美国针灸师学会(American Society of Acupuncturists,ASA)在立法中的主要计划。13位专家通过介绍各州的立法历程、经验教训和感悟思索,提出了未来的奋斗目标,探讨了目前遇到的机遇和挑战,分析了当前中医针灸立法的形势,并提出了对策和方法,为将来美国针灸的全面发展指明了方向。
(小编注:因篇幅关系,本次访谈将分为三个部分陆续发布)

主持人
魏辉,全美中医药学会(ATCMA)常务副会长兼CEO,美国中医校友联合会CEO。
巩昌镇,美国中医学院院长,美国明尼苏达中医协会会长,全美中医药学会(ATCMA)副会长、教育委员会主任。

访谈嘉宾:
田海河,教授,博士,毕业于北京中医药大学,师从中医泰斗董建华教授。现任全美中医药学会(ATCMA)会长,美国中医校友联合会主席,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监事会副主席,北京中医药大学特聘临床专家。
金鸣,博士,全美中医药学会(ATCMA)副会长,师从裘沛然教授,1990年开始在美国纽约从事中医临床工作。
樊蓥,博士,毕业于南京中医药大学,师从国医大师周仲瑛教授。现任美京中医中心主任、全美中医药学会(ATCMA)副会长、美国中医院校联合会科研部部长。
王德辉,博士,毕业于江西中医药大学,获得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硕士和博士学位。现任俄亥俄州立大学临床助理教授,全美中医药学会(ATCMA)副会长、内科专业委员会主任,美国中医校友联合会副主席,俄亥俄州针灸和东方医学顾问委员会顾问,参与和主导了俄亥俄州的针灸立法。
关秉慧,医师,1986年中山大学英语专业毕业后到纽约大学(NYU)留学,获公共行政管理硕士学位(MPA 1989)。于2006年至今参加纽约州执照针灸医师联合公会(UANYSLA)的常务理事会工作,现任立法副会长。
欧阳剑锋,医师,毕业于成都中医药大学。华盛顿州东亚医学执照医师,任职于美国华盛顿州针灸东方医学中心,现任华盛顿州东亚医学学会会长。
焦望义,博士,曾任斯坦福大学医学院医学针灸课程主讲教师,美国全国针灸和东方医学鉴定委员会(NCCAOM)3届董事会主席,美国东方医学和针灸学院资格鉴定委员会(ACAOM)博士学位专家委员会特聘专家。现任美国多家针灸大学博士生导师,NCCAOM执行董事,全美中医药学会(ATCMA)顾问,萨特西医医院肿瘤科中医主诊医生。
田小明,教授,毕业于北京医学院。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副主席(美国),全美中医学会和大华府地区中医学会会长。1986—1989年在华盛顿担任世界卫生组织驻美兼拉丁美洲卫生组织传统医学顾问。于1991年受聘于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NIH)临床中心,任中医针灸临床顾问,开创了第一个国家中医针灸诊所。2000—2002年,由美国总统任命为白宫补充替代医学政策委员会委员,负责审理评估各类补充替代医学的立法和管理。1995年至今,受聘于美国国防大学医学院预防医学副教授;被聘为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授;担任美国NIH癌瘤研究所PDQ/CAM医师咨询编辑委员会委员。2008—2013年,两次任命为国家补充替代医学顾问委员会委员。
何红健,博士,毕业于广州中医学院。1986年赴美,1988年考取佛罗里达州针灸医师执照开始中医院校教学和临床工作,1992年开始东方医学诊所临床工作。美国Liberty东方医学博士。
玛丽莲-艾伦(Marilyn Allen),美国《今日针灸报》主编,针灸和医疗事故领域的知名专家,在太平洋东方医学院教授针灸实践管理和伦理学课程。美国针灸协会营销总监。
刘美嫦,博士,美国中医针灸联盟主席,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主席团执行委员,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美国分校副校长,致力推动提升美国中医药针灸专业教育和专业地位。2003年作为针灸界代表参与工伤改革会议,担任加州小胡佛委员会的针灸顾问委员会委员。2003年作为针灸界代表负责人和编委,在兰德公司严格指导审核下,以CAOMA出版了《针灸与电针循证治疗指南》。多年来主导参与加州多项针灸立法案,推动立法成功,将针灸治疗纳入加州奥巴马全民健保,禁止加州PT非法使用干针,推动业界支持赵美心国会议员重提联邦法案HR1182 & HR1182(退役军人、英雄与长者联邦针灸保险法案)。
大卫米勒博士(Dr. David Miller, M.D, LAc),美国针灸师学会主席,美国儿科委员会和美国针灸东方医学认证委员会(NCCAOM)认证的医学博士,获布朗大学医学院博士学位,芝加哥太平洋东方医学院东方传统医学硕士学位。参与了有组织的医学立法,为美国针灸师协会主席、伊利诺伊州针灸联合会主席、伊利诺伊州针灸和东方医学协会立法主任,并在伊利诺伊州针灸委员会和财政部任职;NCCAOM的主题专家和生物医学检查委员会主席,针灸和东方医学杂志的同行评审员;美国医学针灸学会、国家医师联盟、美国医学协会、伊利诺伊州医学会和芝加哥医学会的成员,并在ISMS教育和卫生工作者委员会任职。
刘青川,医师,毕业于成都中医药大学医学系。德克萨斯州针灸及东方医学协会副会长,首批德克萨斯州执照针灸师。1987年赴美,积极参与德克萨斯州针灸界立法维权运动,先后担任德克萨斯州针灸及东方医学协会的秘书。

魏辉:立法是对中医针灸的承认和对中医针灸行业的保护。到目前为止,美国已经有47个州及华盛顿特区通过了(中医)针灸法。这些法律确保了中医针灸在这些州的合法使用和发展。2018年10月24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HR6法案,这个联邦法案HR6(Support for Patients and Communities Act)称为支持病患和社区法案或者叫做“促进患者和社区阿片痊愈和治疗的药物使用-疾病预防法”,成为了美国的联邦法律。这标志着针灸第一次在联邦法律上得到承认。这一法律试图通过减少阿片类药物的获得和供应,以及通过扩大维护、治疗和痊愈服务及预防性治疗的机会来解决阿片危机。这一法律对于美国中医针灸的重要意义在于针灸疗法作为一种证据充分、行之有效的阿片药物替代疗法被首次写进了联邦法律!这对美国中医界具有重大意义,经过25年的艰苦奋斗,终于迎来了盼望已久的曙光。
2019—2020年将是美国针灸立法的关键时期。全美中医药学会组织这次“美国针灸立法之路”访谈旨在回顾当年针灸立法的奋斗历程,分享今日美国针灸的成功,迎接明日美国针灸面临的挑战。我们作为针灸从业者,需要了解和把握行业的未来。
我们有幸邀请到在部分州立法的负责人和在立法上有突出贡献的前辈和专家们,来给大家讲讲针灸在美国发展的前世今生!首先有请全美中医药学会会长田海河博士谈一谈。
田海河:中医来源于中国,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和财富,它博大精深,蕴藏丰富,为中国人民的健康做出了巨大贡献,世界人民也应该是中医的受益者。目前针灸在全球187个国家或地区受到普遍欢迎,说明世界需要中医,中医的世界,世界的中医!
中医以针灸为起始,来到美国发展,已有40多个年头,经过诸多前辈们的不懈努力,从刚开始的不被认同,到逐渐被接受、认可和喜爱,甚或变成被瓜分抢夺的宝物,可以看出中医针灸在美国发展的历程。美国可以说是中医针灸在全世界发展的缩影,美国中医针灸的发展对世界其他国家都有影响作用。
目前美国已经有47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对中医针灸进行了立法,内容虽有不同,但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如果剩下的几个州也能完成立法,就可以宣称针灸全面覆盖了美国,全国性针灸立法的美好明天就要到来。执业者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同时也是民众对这种医学或疗法的信赖依据。全面立法对中医针灸进入美国医学主流、医保涵盖、纠纷处理、科研经费分配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有幸邀请到了美国具有代表性的几个州在立法方面积极参与并做出贡献的专家,介绍各州的立法历程、经验教训和感悟思索,并与大家分享未来的目标,探讨目前的机遇和挑战,分析当前的中医针灸立法的形势,提出对策和方法,为美国针灸的全面发展指明方向。因为美国各州政府在某些方面的自治,各州对中医针灸的定义、行医范围和行使权限不同,大家也可以借此机会,互相学习参照,取长补短,使本州的针灸法律日臻完善,同时对一些对中医针灸发展不利条款的修改也有促进作用。
巩昌镇:美国的联邦体制决定了美国的任何立法过程都与东方政策的形成过程很不一样,针灸在美国的立法过程也不例外。我们将听到和看到美国50个州之间针灸立法的巨大差异,以及针灸在联邦立法和州立法之间的巨大差别。在我们挑选的这7个州中,有占据针灸龙头地位的加利福尼亚州和纽约州,有还在针灸立法上挣扎着的德克萨斯州,有不断传来鼓舞人心消息的华盛顿州和佛罗里达州,还有极具代表性的俄亥俄州和弗吉尼亚州。
魏辉: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把针灸带入美国,开始了美国的针灸热。也许很多人不知道,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针灸在美国处于低潮,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在1984年彻底否定针灸,认为针灸是无效的心理安慰剂,而现在NIH还专门拨巨款做针灸研究,这个转变是怎么来的?我们特别荣幸邀请到白宫补充替代医学政策委员会委员田小明教授给我们讲讲NIH对针灸转变的那8年。
田小明:我来谈一谈针灸在美国NIH和联邦政府的发展与立法。谢谢邀请,我借这个宝贵的机会和大家交流一下关于针灸立法问题的一些亲身经历。我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到美国研究骨关节病理、运动创伤、骨关节生化和超微结构,后来又涉及康复医学。当时我就注意到,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临床中心并不采用针灸治疗,但是患者忍受着很多难治的病痛,比如疼痛、呕吐和恶心等等。这是癌症患者接受化疗和放疗后常见的副作用。患者痛苦,又没有有效的药物能改善症状,所以医师也非常头疼。患者如果不能坚持治疗,NIH的有关研究项目就会终止。看到这个情况,我就提议使用针灸治疗,告知他们针灸应该很有效,至少是可以缓解症状。但NIH医师认为他们对针灸毫无了解,更无从应用。就在这个现象的基础上,我由助理院长陪同,拜访了NIH的院长。我当时提了两个建议。第一,希望NIH支持研究针灸,并用针灸给NIH临床中心的患者治疗。第二,希望NIH提倡和资助中医中药的研究。而院长的答复却让我吃惊!院长说:“针灸我们研究过了。我们所得到的数据只能证明针灸没有什么疗效,只是心理作用罢了。所以我们就不再继续支持针灸研究了。”我耐心地解释道:“中国的医院都设置了针灸和中医科,还有中药房。中医与西医并举,相辅相成则更有利于病人。”院长笑着引出了一句格言:“除了上帝,任何人来NIH说话,都必须拿出数据来!”
中国和美国的医学标准不同;中医和西医的标准不同。NIH只接受单盲和双盲的临床研究,如果对照组和治疗组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就不能被接受。而20世纪80年代以前中国的临床研究很少能达到美国的标准。所以那时候提供针灸的科研数据是不切实际的。在NIH工作了几年,使我清楚地认识到NIH是美国西医的最高权威。它实际上是美国卫生福利部的主体,领导和资助着美国医学研究的全面发展。它有三十几个研究所;每年数百亿美元的研究经费;支持着20多万科研人员的研究。NIH的院长和癌症研究所的所长一直由美国总统亲自任命。NIH是美国和世界公认的最高医学权威机构。简而言之,中医针灸要想在美国站住脚,就必须要过NIH这座“山”。
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针灸在各州和民间发展,而美国医学界根本不相信针灸。针灸在美国发展确实是难上加难。我当时正和我的老师在NIH从事关节软骨生化和病理的研究。海斯科教授是美国著名的生化权威。他告诉我美国人是不会相信针灸的。他说出了美国医师对中医针灸的真实看法。
我当时觉得中医在美国发展是完全没有把握的事。这时候忽然出现了一个新的契机。世界卫生组织(WHO)为了推广传统医学在美国的发展,希望在NIH有所斩获。WHO和NIH的合作通常是和谐的。所以,我决定接受WHO的任命,担任传统医学顾问官员,在NIH从事中药治疗骨关节病的研究,兼推动针灸的发展。同时,我决定开创自己的中医诊所,要用临床疗效来证明,中医针灸是有效和安全的疗法。从1986年开始,我和妻子陈尚青药剂师开始了我们艰难的创业历程。
我们诊所的第一批患者便是NIH医师同事介绍来的疑难病症。对这些病人西医已束手无策,他们对针灸也只抱着一点点的希望。在自己中医诊所的平台上,我终于可以采用针灸医治患者了。当初这些针灸患者来自各个阶层,从事各种职业,具有各种肤色。他们中间有普通老百姓,也有奥运冠军和亿万富翁。他们经过了针灸系统治疗后,大都得到了满意的疗效。我们的中医诊所开始赢得了患者的信任。诊所接踵而来的患者是美国医师和他们的家属。他们开始都是抱着怀疑和希望接受中医针灸治疗的。我清楚地意识到治好他们的病痛意义重大。后来他们中的不少人成了我的好朋友。他们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同事和患者中传播中医针灸的信息,建立了针灸良好的口碑。针灸的神奇不断地在华盛顿主流社会中传播。在这批医师朋友中,有8位是不同领域中的权威专家。他们不仅是我们的粉丝,也成了中医针灸在美国的拥护者。他们对针灸在美国医学界的发展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批患者是华盛顿的政界精英。其中有国会参议员、众议员、部长及白宫官员。他们多由医师介绍或互相介绍走进针灸诊所。当他们接受针灸取得明显疗效时,就自告奋勇地在国会会刊上发表讲话,向总统推荐和表彰中医针灸的神奇疗效,并指出了在美国医政改革中发展中医针灸是一个重要方向。这些政界精英尽管党派观点不同,但在推动中医针灸立法上表现得十分团结一致。他们不只几十次在NIH、国会和白宫等重要场合表彰我的工作和赞扬中医针灸,并强烈支持针灸的立法。回顾那一段6年多繁忙的临床工作,我的目的就是要积累大量成功的临床病例,争取在NIH办第一家针灸临床诊所,让中医针灸登上西医的最高殿堂。
20世纪80年代中医的信息在不断传播。医学界和舆论界都在转向。NIH临床中心主任戴柯医师是NIH著名的内科和风湿病权威,德高望重。1991年的春天,戴柯说:“我们还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评估中医针灸,但是针灸似乎比较安全。我看Dr.Ming是个最可以信赖的人选。那我们就开始试试针灸吧!”于是我终于被NIH临床中心聘请为“中医针灸临床顾问”,与受聘的神经外科、骨科主任医师等齐名。1991年5月3日,针灸作为医学终于在NIH临床中心有了一席之地,有了可能展示针灸医术的平台。这当然是NIH临床中心承认针灸的历史性转变。在NIH那6年多的临床实践中,我非常珍惜这天赐的良机,认真负责地担负起针灸会诊和治疗工作。因为患者的需要,我连星期六和星期天也都处于“ON CALL”状态。另外,出诊治疗联邦政府的高级官员也属于我的职责范围。那时候,针灸在不断影响NIH及联邦政府,并建立了声誉。
这个阶段有几件大事发生了,值得回顾。1991年国会决定在NIH设立替代医学办公室(OAM),由一位资深国会议员督导,批准专项经费,旨在发展一个新的医学系统,后来叫补充替代医学(CAM)。
1994年10月美国国会批准了关于食品添加剂法案(DSHEA),把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中草药及健康食品均划为Dietary Supplement(DS)的范畴,由FDA负责监管。这项法规自然就保障了中药和草药在美国的安全使用,为中医中药及其产品在美国的发展开辟了一条广阔的新路。
同年,我参加了NIH召开对针灸初步评估的工作会议。该会邀请了包括来自英国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中西医结合专家及该领域的美国医师,共43名专家参加会议。会议上专家提供的科学数据充分地支持了中医针灸的重要医疗价值。当时由华盛邮报著名记者作了五大版面的系统报道。文章充分地肯定了针灸的临床疗效,还赞扬了我在NIH临床中心治疗病人的成绩。
1996年3月,FDA批准了针灸针作为正式医疗器械的法规。从那以后,针灸针就不再是试验或观察器械了。因此用针灸针治疗疾病成为名正言顺的医疗手段。保险公司就再也没有理由不支付针灸的费用。
1997年11月3—5日,NIH全面评估针灸的正式会议召开。这是NIH第一次向美国公众以及全世界结论性地肯定了中医针灸的医疗价值。针灸被确认为有效和安全的医学治疗手段。这是美国主流医学首次接受外来医学的里程碑。中医针灸终于得到了NIH的认可,从此迎来了中医针灸在美国蓬勃发展的春天。针灸在美国立法的历史新阶段开始了。
巩昌镇:加利福尼亚州的针灸占据着美国针灸的半壁江山,也是针灸立法的先行者。我们请焦望义博士谈一谈加利福尼亚州的立法状况。
焦望义:加利福尼亚州是全美国最早中医针灸立法的几个州之一。加利福尼亚州的中医针灸从业人员约占全美国针灸执业人数的50%。在过去将近40年的中医针灸立法过程当中,加利福尼亚州的中医立法成绩辉煌。加利福尼亚州无论在教育的时数,针灸的执业范围,医疗保险的支付等各个方面基本处于领先的地位。在加利福尼亚州有大约20%有执照的执业针灸师参与了约20个公会。中医针灸公会在领导加利福尼亚州和全国的立法、会员进行继续教育的课程教学、会员福利、患者保险给付的培训,以及针灸师之间的联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公会目前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继续教育学分可以从网络教育、各种私人定制的小班、中医学院的继续教育课程、层出不穷的各种年会中取得。各个公会之中、公会之间的激烈竞争,人事矛盾纷争,也通过现代互联网以社交媒体快速传播,从而使得有意加入公会者观而望之。2018年底由州议员倡议发起,业界强力推动的全州各族裔唯一的联合公会诞生,但是参加的人数和原始的人数设计相差甚巨。将近80%的执照针灸师未参加任何的公会,所以还未有任何的公会和组织可以完全代表主体的民意。
魏辉:纽约已经成为针灸发展的前沿阵地,在美国针灸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们请金鸣博士谈一谈纽约州针灸立法始末。
金鸣:纽约州针灸立法历程主要分为3个时期。
(1)针灸热潮。1971年尼克松访华,打开了中美互相交流的大门。1971年《纽约时报》著名记者詹姆斯里思顿(James Reston)在中国访问时接受针灸治疗后发表的文章,以及尼克松总统访华时媒体对针刺麻醉的报道,都对针灸在美国的影响和发展带来一阵狂潮,“针灸热”顿时风行于市。
1971—1972年的纽约中医界,是一个火爆发展的年代,针灸新潮风起云涌。几乎所有的中医诊所都门庭若市,席不暇暖。随之而起的也有不少商业化针灸诊所和鱼目混珠的针灸师,这就遭到了正统西医组织的强烈反对和抵制。他们无数次向政府抗议并施加压力,提出无照行医违反了美国的法律。不久,纽约政府便以“不合法行医”为理由勒令取缔和关闭了所有的针灸诊所。一时间,纽约针灸界乌云密布,针灸从业者有人被抓,有人“转入地下打游击战”,还有不少中医师或因生计,或因避祸,远赴他乡另谋出路。针灸热潮昙花一现。虽然针灸热曾使美国的民众对其疗效已有初步的了解和信心,但纽约的针灸执业者,不得不回避官方的管制而转入地下,他们为寻求行业的自救,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公会,为被拘捕入狱的中医人请愿,为被查封停业的中药店申诉,而争取中医针灸行医的合法权利,就成了当时中医人共同的奋斗目标。
(2)原始法案。1972—1975年,华人中医界组织过多次集体请愿游行,上诉州教育局,要求保护中医针灸师的正当执业权力,呼吁给有资格的正规中医师颁发中医针灸执照。在美国,每一个行业要有执照,必须先有考试,有对该专业或行业的管理机构。而针灸业当时在民间的风行,促使政府必须施于最快而有效的规范手段。也许,针灸是在美国唯一在没有专业考试情况下发放专业执照的行业,这得益于20世纪70年代民间的“针灸热”。
1975年,纽约州政府对针灸执照获得资格作了如下规定:①有中国中医学院的学历证明,或有5年以上的中医带徒学习证明。②有10年以上的中医临床工作经验。③有3个社会有专业执照人士(如律师、会计师)的推荐信。④有一定的英语沟通能力。这种不经考试,只审核其相关学历及经验证明而颁发针灸执照的规定,被称之为“Acupuncture License Grand Farther Law”,也称之为纽约州针灸的原始法案。从1976年首批针灸执照开始颁发,至1990年针灸正式立法,共有近100名左右的针灸师得益于“Acupuncture License Grand Father Law”,在未参加任何考试的情况下获得针灸执照,纽约州针灸执照的起始号为000040。
(3)针灸立法。1973—1990年,纽约州虽然依“Acupuncture License Grand Farther Law”发放了针灸执照,但针灸没有正式立法,没有属于自己的管理机构。针灸师和行业归属西医委员会(Board of Medicine)的管辖。由于中医针灸业在寻求自身发展的过程中,会有与西医相冲突的地方,这种管理系统会给针灸业带来明显的不合理性。而如果要成为真正独立于西医管辖的医疗专业,规范审核针灸师业务水平的考试就不可或缺。于是,要求针灸立法,成立属于针灸业自己的管理机构(New York Acupuncture Board),规范执照考试便成了当初针灸界的进一步奋斗目标。
1973年初,纽约州的副州长Mary Anne Krupsak 扭伤了腰,屡治不效,在丁景源医师施以针灸术后痊愈,从而对针灸产生了极大兴趣和信任。她与先生Mr. Edwin Margolis(纽约州长Cuomo任命的纽约州申诉法庭大法官)也与丁医生成了挚交好友。1987年初,纽约州参议员、纽约州教育委员会主席James Donovan得了坐骨神经痛,经Mary Anne介绍也请丁景源医师针灸治疗而痊愈,引起了他对针灸的重视。这几位州政府的官员,为纽约针灸界立法,提供了一个正确的努力方向。
纽约的针灸团体开始了为争取针灸立法的行动。1988年5月18日,丁景源医生、胡思源先生代表美东针灸医师联合公会去纽约州参议James Donovan,请他代表纽约州教育委员会向参议院为针灸的立法提案。在James Donovan的鼎力相助下,此法案在参议院顺利通过。
根据纽约法律,一个法案一定要有参众两院通过,州长鉴字才能生效。1989年,这一经参议院通过的提案,又被送到纽约州众议院讨论,在州众议员Maurice Hinchey(当时的众议院教育局局长)的大力支持下,法案在众议院顺利通过。1990年,针灸立法案在纽约州长的签字后正式生效,这是纽约针灸界正式纳入专业队伍的历史转折。
巩昌镇:我们请王德辉博士谈一谈俄亥俄州的针灸立法情况。
王德辉:2000年俄亥俄州通过针灸法。回顾历史,俄亥俄州的针灸法经历了3个历史阶段,3段奋斗历程。
2000年,俄亥俄州第一个针灸法诞生。2000年8月,俄亥俄州的中医针灸医师迎来第一个针灸法。这个针灸法结束了一直以来在本州只有西医才能够做针灸的局面。中医针灸医生第一次可以正式申请针灸执照在俄亥俄州行医。对我们中医针灸医生来说,这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据说在2000年前,曾有过多次针灸立法的尝试,均已失败而告终。为什么2000年能够通过针灸法呢?除了参议员Mr.Kirk Schuring提案,广大中医针灸医师和有关人员的大力推动和支持外,据说,最主要的原因是在针灸法中加入了一些限制条款,以消除本州医学委员会(Medical Board)对针灸立法的疑虑。这些条款包括:中医针灸医师不能直接接诊患者,需要得到西医的书面推荐后,才能够接诊患者。所以,要看针灸的患者,首先要找他们的西医医师开书面的针灸治疗的推荐信或处方。中医针灸医师必须把这个推荐信或处方存放在患者的文档里,以备州Medical Board随时抽查。同时,中医针灸医师还要定期向写推荐信的西医汇报治疗情况。而且,针灸诊所必须在写推荐信的西医医生60英里范围内,西医对针灸医师要进行全面监督(general supervision)。针灸医师的执照由俄亥俄州Medical Board发放,针灸师的头衔为注册针灸师(registered acupuncturist,R.Ac)。执照每两年延续更新一次,要求有有效的NCCAOM针灸证书。第一个针灸法的诞生,不能不说是零的突破。尽管里面的条款非常不尽如人意,但它让针灸在俄亥俄州得到了合法化,第一次让非西医执照的中医针灸医师能够做针灸,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2008年,俄亥俄州迎来了新的针灸法。从2000年8月开始,中医针灸医师可以向州Medical Board申请针灸执照,自己开诊所,接诊患者。由于法律条款的限制,中医针灸医师们无法真正地针灸服务。患者因为要先去看西医,获得推荐信,既增加开支,又耗时间,有时甚至延误治疗。不论从中医针灸医师的角度,还是从患者的角度,这个法律都不理想。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唯一的办法就是要改变法律。在法律层面上改掉对中医针灸不利的条款,才能保证中医针灸在俄亥俄州的良性发展,才能让患者及时接受针灸治疗。但要在这样一个西医势力极强,保守势力极大的州改变针灸立法,谈何容易?单靠个人的力量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我想到了创立俄亥俄州针灸东方医学学会,利用学会的平台凝聚大家的力量去改变立法。同时,还可以利用学会组织安排继续教育课程,提高中医针灸医师的业务水平,也可以通过学会来为中医针灸医师提供一些保护和帮助。基于这个想法,我去找以前在国际中医学院的学生(Mary Dinneen和James Montgomery),和他们商量创立俄亥俄州针灸东方医学学会的事情。他们赞同我的想法。因此我们经常在一起讨论有关学会的名称,书写章程、注册、联系邻州和全国学会组织、筹备全州大会等事情。我们3个人经过18次会议的讨论和准备工作,于2002年3月24日在美洲替代医学学院(American Institute of Alternative Medicine,AIAM)正式召开了全州第一次中医针灸医生大会。在大会上宣告了俄亥俄州针灸东方医学学会的成立,并选出会长、副会长等董事会成员,第一任会长由Grace Zhang医师担任。
2年后,学会重新选举会长、副会长以及其他董事会成员。由于种种原因,前两年的学会工作没有太多的进展。在这次选举中,大家一致投票要我担任会长,接管学会的工作。我感受到了大家对我的期望,责任的重大,我义不容辞地接受了会长的职位。在2004—2006年,我们的理事会成员有“President: David Wang(王德辉),Vice president: Fritz Froehlich, Secretary:Ann Driscoll, Treasurer:Weili Huang”。我们对学会的工作重点和结构进行了重新调整和完善。我们完成了会徽的设计,网站的建立,建立完善了会员系统,大力招募会员,壮大学会规模。一方面,我们加大了中医针灸的宣传教育工作,编写针灸常见问题解答,印刷成册,免费发给大家,希望州Medical Board、其他的西医学会、民众及有关立法人员对中医针灸有所了解,尤其是对中医针灸的好处及安全性的了解,消除他们对中医针灸安全性的顾虑,移除立法的障碍,并且尽量想办法能够让立法人员尝试针灸治疗,以期得到他们的支持。另一方面,我们尽量鼓励中医针灸医师和患者与他们所在地的州参议员、众议员联系,希望他们能够了解我们针灸修改法案的正当性,支持我们的行动,同时,希望找到能够帮我们提案的参议员或众议员。我们还设计了中医针灸医师、消费者、西医医生的petition的model letter,把这些信发到支持我们的各方,以便得到他们以及全国有关组织的支持。我们学会每两年换届一次,在2006—2008年的新的任期内,主要理事会成员有王德辉,Ann Driscoll, Jamie Starkey,杨观虎。在结构上,我们增加了一个筹款/公关委员会,一个立法委员会。工作重点主要集中在建立新的立法上。我们继续不断地和州参议员、众议员联系,寻求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同时和Medical Board,MD/DO学会联系,希望他们不要反对我们新的立法。我们还准备了50多页的petition package,送到立法人员手里。在此期间,我们第一次雇佣了说客,包括Mr. Terrence O’Donnell,Bricker and Eckler, LLC。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得到了参议员Mr. Kirk Schuring的支持,他也是第一个针灸法的提案人,他愿意帮我们再次提案。经过反复讨论和修改,新的针灸法顺利成形,称为SB245。里面最大的改变就是“新针灸法允许中医针灸医生直接接诊病人,而不需要西医的书面推荐”。
参议员Mr. Kirk Schuring首先将提案交到州参议院的健康小组,进行投票。健康小组投票通过后,然后在整个参议院进行投票。投票之前,我们学会的Bill在参议院经历了5次听证。在州参议院通过后,又到州众议院重新进行了一次与其在参议院相同的程序。在参、众两院全体投票通过后,送到州长签字而成法律。参加这次立法听证会并在听证会上做见证的部分人员有Besty Smith (NCCAOM), Dr. Joseph, David Wang(OAAOM), Ann Driscoll(OAAOM),Mary Dinneen(OAAOM), Pat Worth(OAAOM), Diane Sater(AIAM), Allison Bower(OAAOM)等。大家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为什么要提出新立法的理由,希望得到立法人员的支持。
经过大家共同的艰苦奋斗,俄亥俄州的新针灸法终于在2008年5月通过。时任州长Mr. Ted Strickland在5月23日签字,成为新的法律。2008年8月22日新法正式生效。从此以后,俄亥俄州中医针灸医师可以直接接诊病人,无需西医的书面推荐。这为中医针灸在俄亥俄州的临床应用扫清了障碍,也利于患者接受中医针灸治疗。新针灸法对中医针灸诊所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对推动中医针灸在俄亥俄州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这个新的立法是中医针灸在俄亥俄州发展的又一个里程碑。
新针灸法的要点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1)去掉了西医书面推荐的要求。但中医针灸医师在初诊时,必须与患者核实,这次来看针灸的病情,在过去6个月内,是否看过西医或整脊师,是否有西医的诊断。如果在过去6个月内,患者没有看过西医或整脊师, 没有西医诊断,中医针灸医师仍然可以给病人做治疗,但必须推荐病人去看西医,明确诊断。中医师要给患者准备一个表格,在表格里阐述您已推荐患者去看西医,要求患者在表格上签字。中医针灸医师需要将此表格存档,以备将来检查。(2)去掉了西医general supervision的要求。(3)注册针灸师(R.Ac)改为执照针灸师(L.Ac)。(4)取得针灸执照不足一年者,仍然需要西医或chiropractor书面推荐信和西医general supervision。(5)教学单位的学生,在中医针灸医师的supervision下,不需要西医书面推荐信,就可以直接看病人。(6)中医针灸医师需要购买至少50万美元的professional liability insurance。与前一个针灸法比较,新的针灸法有很大的进步,但还是有一些限制,不是完全自由的行医,这是俄亥俄州的现状。如果当时想要把上面这些不利的因素去掉的话,州Medical Board就不可能会让这个法案通过。我们当时被告诫:“Small steps will gain largest return”,对我们俄亥俄州的中医针灸师来说,实属无奈之举。
2014年,俄亥俄州增加了东方医学执照。东方医学执照(Oriental Medicine Practitioner License)是针灸执照的升级版。中医针灸师有了这个执照,除了做针灸外,还可以在本州合法使用中药。俄亥俄州Medical Board一直禁止非西医执照医生使用中药。他们的逻辑是:中药叫“herbal medicine”,包含medicine在里面,所以,只有西医执照的人才可以做medicine,才可以使用中药。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我们在准备针灸新立法的同时,也为争取使用中药的立法做了很多工作,为中药立法打下了很好的基础。经过Mr. Jaret West等下几届俄亥俄州针灸东方医学学会会长、董事会成员的努力,全州中医针灸同仁的奋斗,以及美国中医针灸有关组织的支持等,2013年12月,东方医学执照法诞生。东方医学执照法在2014年3月22日生效。由东方医学执照法产生的一个新的执照叫Oriental Medicine Practitioner License(L.O.M.)。这个执照包含了现有的针灸执照的权利,同时,还赋予了这个执照的持有者开中药的法律权利。在这个执照下,中医针灸医师既可以做针灸,还可以给病人使用中药、维生素等。这个新的执照,有利于中医针灸服务的推广,以及中医针灸在美国发展。至此,俄亥俄州有两个执照,即针灸执照和东方医学执照。针灸执照的申请,只需要NCCAOM的针灸证书。东方医学执照的申请,需要有NCCAOM的针灸和中药证书,或东方医学证书。执照的renew是每两年一次,一般是双数年的1月。NCCAOM active certificate是基本要求。东方医学执照持有者,还需要6个中药和药物相互反应的继续教育学分。而且,这个课必须是NCCAOM认可的继续教育课。目前,在俄亥俄州能够合法做针灸的有东方医学执照持有者、执照针灸师、西医医生(无需训练)、整脊医生(300 h学习要求)。干针是一个灰色地带,很多理疗师做干针。为了更好地了解中医针灸的知识和处理一些中医针灸有关的问题,俄亥俄州医学委员会在2015年初成立了针灸东方医学顾问委员会。该顾问委员会由懂针灸的西医医生、州针灸东方医学学会、针灸学校、社会代表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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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9-04-07 编辑:蒋凯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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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献标准格式:

魏辉,巩昌镇,田海河,金鸣,樊蓥,王德辉,关秉慧,欧阳剑锋8,焦望义,田小明,何红健,玛丽莲-艾伦(Marilyn Allen),刘美嫦,大卫•米勒(David Miller),刘青川.美国针灸立法之路(一)[J].,2019,25(10):1-8
作者:魏辉,巩昌镇,田海河,金鸣,樊蓥,王德辉,关秉慧,欧阳剑锋8,焦望义,田小明,何红健,玛丽莲-艾伦(Marilyn Allen),刘美嫦,大卫•米勒(David Miller),刘青川
改编自:美国针灸立法之路(一)
文字编辑:蒋凯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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